农村不动产登记非公证继承用上“集体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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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新闻网讯 (全媒体记者李倩 通讯员吴春梅)“多亏了你们上门服务,用简便方法为我家办理了这个房子的继承,要不然我们得全家去县城办理公证……”7月31日,记者获悉,在沂源县南鲁山镇璞邱村,沂源县农村“房地一体”专班的工作人员用“集体见证”的简单模式为该村曾姓村民办理了宅基地上房屋的非公证继承手续。

据了解,曾姓村民的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法定继承人涉及五人,其中一人行动不便,不适宜外出。沂源县农村“房地一体”专班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与璞邱村村委会对接,协调项目部成员一起来到该村,会同两名村委会成员,到行动不便的法定继承人家中,与其他四名法定继承人一起,说流程、问意愿、集体见证、签字捺印,最后璞邱村村委会见证人和所有法定继承人合影留像,完成了这宗农村不动产的非公证继承手续。

“集体见证”的非公证继承手续,是近年来沂源县农村“房地一体”专班在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过程中,以便民利民为宗旨,深入分析研究不动产继承途径,逐渐摸索出的非公证继承简单模式。该模式启用了村委会至少两名成员见证的流程,保障法定继承人的合法权利。作为便民措施,方便了群众的同时,提升了服务效能。

编辑:王磊        二审:王磊        终审:邹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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