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郑州海关公布优化营商环境22条举措,从畅通进出口物流、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帮助企业减负增效、服务外贸创新发展等方面,提出多项“高含金量”的支持政策及创新举措,助力全省外贸加快扩量提质。梳理22条举措,多项内容均围绕让进出口货物“快进快出”展开,以进一步提升河南跨境贸易的便利度。如聚焦提升航空口岸效率,将依托郑州航空港和新郑综保区毗邻优势,在机场货站和综保区内分别设立“整板交接平台”和“口岸作业区”,实现进口货物在停机坪分拨后直接转入综保区,出口货物在区内安检后直达机舱。通过该项举措,货物在港口停留时间可从24小时压缩至4小时以内。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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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海关优化营商环境22条
一、畅通进出口物流
(一)提升航空口岸物流效率。
在航空口岸扩大“直提直装”模式试点范围,实施“机坪理货-机坪直提”“前置安检打板-机坪直装”“整板转运”等通关便利措施,高效保障7×24小时通关,加速口岸提离效率。拓展“空空中转”“空陆联运”业务,提升集疏运效能。
(二)支持中欧班列(中豫号)提质增效。
在铁路口岸推行“无纸调拨”“自动运抵”,争取出口拼箱货物“先查验后装运”试点,鼓励企业开展铁路“快速通关”业务,提高境内段铁路物流便利化水平。支持加密开行“中越”“中老”等南向班列线路,促进与西部陆海新通道联动发展。争取铁路口岸申请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加快办理出口退税手续。
(三)畅通邮运、陆运国际物流通道。
争取开展“跨境一锁”业务试点,助力中国(郑州)重要国际邮件枢纽口岸业务新发展。优化TIR业务信息化系统及监管流程,加强与陆路边境口岸海关合作,实现跨境公路运输高效便捷通关。
(四)保障属地查检绿色通道顺畅运行。
对接鲜活易腐农食产品进出口企业,对出境活动物及进出境蔬菜水果实施“5+2”预约查检。对企业信用等级高、货物风险等级较低的情况,试行远程视频查检模式,提升查检效率。
二、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
(五)全面推广真空包装等高新技术货物布控查验模式。
对符合条件企业和货物快速备案,下达较低比例的口岸检查指令,解决高新技术企业进出口环节的困难,提升企业获得感。
(六)优化特殊物品检疫审批。
落实出入境特殊物品风险分类管理要求,对低风险特殊物品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至3个工作日内,全面提升检疫审批效能。
(七)支持食品农产品进口多元化。
将郑州海关负责的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争取在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扩大粮食进口品类。支持肉类、水果等农食产品和种猪、种羊等优质种质资源进口。落实海关服务“中原农谷”建设六条措施,做好通关、进境隔离检疫等保障。
(八)服务重点特色食品农产品出口。
加快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注册登记,加大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对外注册推荐力度。开展动植物检疫创新应用,对出境竹木草制品探索实施分类监管和远程视频检查。强化国外动植物检疫和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信息收集,助力信阳毛尖、灵宝苹果、南阳艾草、速冻食品、熟制禽肉、预制菜等河南特色农食产品“走出去”。
(九)便利大宗资源类商品、消费品进口。
落实进口铁矿、锰矿、铬矿、铅矿及其精矿、锌矿及其精矿等低风险矿产品及进口原油“先放后检”政策。对进口铁矿石、进口棉花等商品实施“依企业申请”品质检验、重量鉴定。对进口水泥等大宗资源商品及进口服装实施检验结果采信,在保障质量安全的同时实现快速通关。
(十)进一步提升通关效率。
巩固压缩整体通关时间成效,实行通关全流程监控,及时感知、处置各环节堵点,保障口岸物流通关零延时。推广“通关模式自选菜单”,指导企业应用“两步申报”“提前申报”“关税多元化担保”“汇总征税”等便利化通关模式,发挥政策叠加效应。
(十一)支持“单一窗口”和智慧口岸建设。
完善“单一窗口”地方应用,不断丰富海关“一站式”服务专栏,优化跨境电商、技贸措施信息供给等特色应用。探索与卢森堡、匈牙利等相关国家海关的双边交流合作、“单一窗口”数据的互联互通。推进郑州航空口岸开展智慧口岸试点申建。
三、帮助企业减负增效
(十二)提升自贸协定应用水平。
加强RCEP等自贸协定政策宣传,做好经核准出口商培育,鼓励其自主出具原产地声明。推广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实现企业申领相关证书“一趟不用跑”。依托“智享惠”服务平台,做好优惠贸易协定实施效果跟踪分析,分类施策,实现最优关税税率判定及享惠信息精准推送,增强“政策找企”力度。
(十三)推进减税降费。
聚焦我省装备制造、纺织、食品、汽车等行业,压缩办理时限,推广减免税无纸化作业,支持先进技术、重要装备、关键原材料等扩大进口。对集成电路、民用航空维修相关企业实施“减免税快速审核”。推行中欧班列回程境内段运费扣减改革,探索TIR境内段运费扣减模式。指导企业应用税收总担保、预裁定等措施,为企业运营减负增效。
(十四)加强高级认证企业培育。
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外综服企业、跨境电商平台等更多市场主体的信用培育力度。探索开展集团式认证,强化关企互联,加快认证进度,力争到2023年底AEO企业数量较2022年同期增长15%。
(十五)加强主动披露政策宣传力度。
加强政策宣传,引导企业用足用好主动披露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依法减免缴纳税款滞纳金,为企业提供容错纠错、守法便利通道。
(十六)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
完善“技贸通”服务应用,在订单环节主动向企业推送预警信息,发布重点行业专题信息,通过开展通报评议、研提特别贸易关注等方式参与国外技术规则制修订,降低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企业出口的影响。
四、服务外贸创新发展
(十七)持续深入推动综合保税区对外开放水平。
推广“特殊监管区域‘E点通’系统”,简化办事流程。深化“区港一体化”模式应用,实现“保税+空港”联动发展。推进生产性配套服务设施试点,便利区内企业员工生活。简化区内监管期届满设备出区手续,进一步提高企业通关效率,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十八)推动加工贸易提档升级。
加大对汽车、大型成套设备、铝材、服务器等加工制造企业支持力度,推广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促进企业产业链延伸。实施关区加工贸易作业集中审核,提升作业审核效率。支持符合条件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企业开展航空器、盾构机、医疗设备等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符合环保要求的保税维修业务,进一步扩大保税维修业务范围。
(十九)促进跨境电商持续健康发展。
推动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药品试点区域,促进提质上量。开展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商品“同仓存储、同包发货”,降低企业成本。争取跨境电商网购保税零售进口跨关区退货模式试点。全面推广跨境电商出口退货中心仓,实现“出的去、退的回、通的快”。推动传统企业与跨境电商模式紧密结合,实施海外仓备案业务在线办,与商务部门共享信息,继续开展示范企业联合认定,鼓励跨境电商扩大出口。
(二十)支持保税维修新业态发展。
落实综合保税区内符合条件企业开展手机及零配件、航空器零配件等维修目录范围内的保税维修业务。支持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本集团国内自产产品保税维修业务。支持注册在综合保税区内的融资租赁企业进口的飞机等大型设备在境内区外按现行规定开展保税检测维修业务。
(二十一)加大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力度。
鼓励出口企业加快自主品牌培育,指导出口企业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和总担保。开展龙腾、蓝网等专项行动,深化跨关区协同保护以及与市场监管、公安、法院等行政、司法机关跨部门合作,强化对侵权假冒商品的追踪溯源和联合打击。为企业海外维权提供支持,帮助企业运用国际规则和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十二)强化外贸形势分析和海关统计服务。
开展河南外贸预警监测,加强对河南重点商品、主要外贸市场的进出口监测分析,及时做好外贸数据发布,加强进出口数据发布和解读。不断优化海关统计服务,加大海关统计在线查询系统和统计服务邮箱的对企应用,依规向其他行政机关和社会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海关统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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