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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谢谢法官,谢谢人民法院为我们做主。”近日,成都彭州法院在执行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对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被执行人李某采取了强制拘留措施,获赠一面“为民服务效率高,热情公正暖人心”的锦旗。
据了解,刘某、袁某与李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法院判决李某支付赔偿款70余万元。案件进入执行后,法院依法向李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等文书督促其履行义务,但李某称其名下仅有一辆货车,已经交付给申请人,此外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也无其他收入。经执行干警多次催促,李某仍以无财产为借口拒绝履行。
经过深入走访调查,执行干警发现李某每月有固定收入,同时在某项目搬迁中作为搬迁户个人应分得9万余元,但却一直拒绝向法院申报财产,拒不履行还款义务。鉴于李某上述拒执行为,彭州法院依法对其处以15日拘留处罚。下一步,彭州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积极采取措施,全力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温彩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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