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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年了,这笔账总算是清楚了。”5月12日,银川市民雍某拿到再审裁定后说。
雍某与刘某曾以经营某商贸公司急需资金周转为由,多次向朱某借款。后朱某将雍某、刘某诉至法院,要求偿还借款本息60万元,并提交借据、对账单等证据。因雍某、刘某没有提供证据,法院最终判决其承担还款义务。后雍某、刘某申请检察监督,承办检察官依法调取了第三人账户13年前的银行流水明细,确认该第三人账户确实收到某商贸公司转账20余万元。那么,这笔借款到底是否为雍某的还款呢?为此,银川市人民检察院进行调查核实,并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最终,所有证据相互印证,该笔款项就是案涉借款的还款。随即,承办检察官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再审后认定雍某借款已还清,一笔争执十几年的借贷纠纷终于化解。
近年来,银川市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精准监督理念,全力提升民事检察监督的办案规模和整体质效,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自2020年至今,共办理生效民事行政裁判监督案件1028件,提出监督意见、促成和解204件。
银川市金凤区某村委会与周某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约定周某租用村委会土地百余亩,用于花卉种植、树木培育等。2020年,该村委会将周某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欠付的土地租赁费、违约金等费用,法院判决周某支付欠缴土地租赁费并按年利率3.85%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但对村委会主张的农用水利费20余万元,因证据不足未予支持。随即,该村委会申请了检察监督。
经过检察机关与周某多次沟通,周某承认欠缴村委会水利费20余万元。但近些年周某所经营业务损失较大,暂无偿还能力,而周某欠缴水利费一直由该村委会集体财产垫付,也面临难题急需解决。为此,承办检察官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并进行释法说理,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记者 杨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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