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2022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在2022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就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2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2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邢敏 | 11 | 2 | 9 | 0 | 0 | 否 | 1 |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恪尽职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2022年4月11日董事会九届十二次会议前,对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2022年4月11日董事会九届十二次会议上,对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8月22日董事会九届十三次会议上,对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增加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增加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轻型发动机及铸造搬迁项目实施主体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8月25日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前,对公司参与江苏厚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2022年8月25日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上,对拟参与江苏厚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子公司拟出售持有的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9月29日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上,对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10月17日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上,对拟延长常州协同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经营期限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12月15日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上,对关于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与要求,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2022年度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及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的情况汇报,并与公司2022年度审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听取注册会计师介绍初审意见情况,并就相关问题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督促公司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
3、对每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对公司存在的问题,积极与公司管理层沟通。
4、积极学习《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积极参加监管部门举办的培训,及时了解监管动态。
五、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召集和主持会议,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听取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工作汇报并进行考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
独立董事:邢敏
2023年 4月 10日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2022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在2022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就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2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2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王满仓 | 11 | 2 | 9 | 0 | 0 | 否 | 1 |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恪尽职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2022年4月11日董事会九届十二次会议前,对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2022年4月11日董事会九届十二次会议上,对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8月22日董事会九届十三次会议上,对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增加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增加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轻型发动机及铸造搬迁项目实施主体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8月25日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前,对公司参与江苏厚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2022年8月25日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上,对拟参与江苏厚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子公司拟出售持有的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9月29日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上,对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10月17日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上,对拟延长常州协同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经营期限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12月15日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上,对关于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与要求,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2022年度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及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的情况汇报,并与公司2022年度审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听取注册会计师介绍初审意见情况,并就相关问题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督促公司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
3、对每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对公司存在的问题,积极与公司管理层沟通。
4、积极学习《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积极参加监管部门举办的培训,及时了解监管动态。
五、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出席会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对内部审计计划、审计工作情况、审计专项报告进行审查、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审阅公司财务报表;积极与审计机构联系沟通、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能。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听取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工作汇报并进行考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
独立董事:王满仓
2023年 4月 10日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2022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在2022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就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2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2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张燕 | 11 | 2 | 9 | 0 | 0 | 否 | 1 |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恪尽职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2022年4月11日董事会九届十二次会议前,对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2022年4月11日董事会九届十二次会议上,对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8月22日董事会九届十三次会议上,对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增加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增加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轻型发动机及铸造搬迁项目实施主体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8月25日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前,对公司参与江苏厚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2022年8月25日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上,对拟参与江苏厚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子公司拟出售持有的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9月29日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上,对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10月17日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上,对拟延长常州协同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经营期限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12月15日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上,对关于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机会提前到公司对现场进行检查,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着重了解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及相关事宜,重点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解和检查;时刻关注公司外部环境、市场的变化及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与要求,本人到公司进行了实地调研,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2022年度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及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的情况汇报,并与公司2022年度审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听取注册会计师介绍初审意见情况,并就相关问题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督促公司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
3、对每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对公司存在的问题,积极与公司管理层沟通。
4、积极学习《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积极参加监管部门举办的培训,及时了解监管动态。
六、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召集和主持会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对内部审计计划、审计工作情况、审计专项报告进行审查、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审阅公司财务报表;积极与审计机构联系沟通、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能。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八、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
独立董事:张燕
2023年 4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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