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南昌县购房补贴规定汇总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023南昌县购房补贴规定汇总

一、实施购房消费补贴。

自2023年3月12日至2023年8月31日,在象湖滨江片区(沿江南大道以东,南昌大道以南,金沙大道以西,南外环以北。下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在2024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的,按所缴契税额的100%对购房人予以消费补贴。县内其他区域按 50%标准补贴。

二、推行家庭购房补贴。

自2023年3月12日至2023年8月31日,在象湖滨江片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属首次购买的,给予300元/平方米补贴:属改善型的,给予200元/平方米补贴;二孩、三孩家庭群体,且有子女未满18周岁(截止2023年3月1日),购房时凭户口本或出生证明分别给予300元/平方米、500元/平方米的补贴。上述补贴不重复享受,只可按最高标准享受一次,县内其他区域按50%标准补贴。

三、优化落实人才购房补贴。

鼓励各类人才来县创业就业,自2023年3月12日至2023年8月31日,对在象湖滨江片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全日制博士、硕士(含高级技师)、本科(含技师)、大专(含高级工)分别给予5万、4万、3万、2万元的购房补贴。上述补贴不重复享受,每次购房只可按最高标准享受一次。县内其他区域按50%标准补贴

点击查看

》2023促进南昌县(小蓝经开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通知

关键词:

推荐阅读

Copyright   2015-2022 世纪印刷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2021034106号-22   联系邮箱:55 16 53 8@qq.com